专有权的分配

环保公司的专有权分配 ReMidt IKS符合《采购条例》第2-3节的规定。

Aure,Averøy,Frøya,Heim,Hitra,Kristiansund,Melhus,Midtre Gauldal,Oppdal,Orkland,Rennebu,Rindal,Smøla,Skaun,Sunndal,Surnadal和Tingvoll的市政当局已在市议会中自行决定授予环境公司 ReMidt IKS享有收集,运输,处理和销售市政当局依法要求处理的所有废物以及收集和处理污泥分离器,堵塞的水箱和小型处理厂等污泥的专有权。 

  • 进一步分配 ReMidt IKS拥有收集和处理市政自身活动中所有废物的专有权。 
  • ReMidt 对于公司职责范围内的有限任务,IKS可以将专有权转让给受公法管辖的其他机构。 此专有权必须始终受时间限制。  

专有权是根据《采购条例》第2-3节授予的。 

  • 所有任务,例如 ReMidt 通过专有权授予IKS,应根据成本原则(参见《污染控制法》第34条)进行补偿。  

独有的奖项是有理由的,因为所选的解决方案通过增加材料的回收利用可提供最佳的环境效果,并且相对于已研究的替代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的价格也最低。 专有权被认为是帮助实现增加材料回收利用和减少气候排放的国家目标的必要且适当的解决方案。 

排他性权利的分配是由市政当局宣布的。 ReMidt IKS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