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新的污泥规定

公布新的污泥规定

根据《公共管理法》第38条,特此宣布,关于清空污泥分离器,堵塞的水箱,小型处理厂等的新地方法规。 (污泥法规)在以下方面通过:

Aure市议会:在情况13.10.20/60下为20
Averøy市议会:如果是10.12.20/84,则为20
Frøya市议会:案件29.10.20/108为20
地方市政委员会:案件29.10.20/126时为20
Hitra市政委员会:案件26.11.20/117时为20
克里斯蒂安松市议会:案件19.11.20/98为20
梅尔胡斯市议会:如果发生20.10.20/71,则为2020
Midtre Gauldal市议会:如果发生10.12.20/63,则为2020
奥普达尔市政局:案件26.11.20/113为2020
Orkland市议会:在情况28.10.20/86下为20
伦嫩布市议会:案件29.10.20/55为2020
林德尔市政局:案件16.12.20/61为20
斯莫拉市政委员会:例22.10.20/67的20
Skaun市议会:在案例10.12.20/73中为2020
桑达尔市政委员会:案件21.10.20/79为20
Surnadal市议会:如果是10.12.20/84,则为20
廷沃市政局:例26.11.20/62的20

该法规是根据13年1981月6日关于防止污染和废物的第24号法令(《污染法》)通过的,第26条,第30条,第33条,第34条,第79条,第83条,第85条和第XNUMX条。

该法规适用于使用单独的污泥分离器,堵塞的水箱,小型处理厂等将所有注册土地财产中的污泥和废水排空和运输。 该法规还适用于具有此类设施,临时设施的休闲建筑,以及带有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集水池。 该法规还提供了关于污泥费计算的补充规定。

在此处下载污泥法规